問題提出
近日來,因為恐怖攻擊鬧的沸沸揚揚,因此很多朋友來信問我,若因為恐怖攻擊造成的死亡、殘廢及傷害意外險會賠嗎?有沒有解決的方法?提供個人想法,供各位參考!
恐怖攻擊為意外,但應為意外險的除外責任
意外險(正式名稱為傷害險),係承保因外來性、突發性及非自願性之事故,所造成之死亡、殘廢及傷害,在符合上述要求時,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(會使用保險責任而不使用保險金責任,係因為保險給付並不只有錢亦可能是勞務或財產)。但,在意外險中,為避免道德危險因此會約定若由被保險人故意行為,保險公司不負保險責任;亦可能因為巨災損失,若將之列入承保範圍,除了無法計算保險費、及將大符增加保險費之外,亦可能因為一次事故導致保險公司倒閉,因此亦會列為除外責任。經查,目前保險實務上均會約定除外責任條款,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致成死亡、殘廢或傷害時,本公司不負給保險金的責任。…四、戰爭、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。其中戰爭依維基百科的定義係以武力為手段,目的是迫使一方服從另一方的意志(通常是政治意圖),通過多次大規模對決使敵人失去抵抗的力量,這樣的行為就是戰爭;而內亂,大家可以參考刑法第100條之構成要件作判斷;最後依通說的看法,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包含恐怖攻擊在裡面。因此,儘管遇到恐怖攻擊係一意外事故,但在保險契約均會約定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為除外責任,保險公司可以拒此主張免責。